田静
全国政协委员
建水紫陶烧制技艺项目云南省代表性传承人
高级工艺美术师
提案
关于少数民族地区职业学校增设非遗技艺专业的提案
案由: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的非遗保护与传承工作取得实效,保护传承水平跃上新台阶,一大批代表性非遗项目得以有效保护,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条件明显改善。习近平总书记多次点赞非遗,守护非遗,无一不传递出党中央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的坚定态度。
经过各方多年的努力,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认定与管理逐步规范,极大激发了非遗传承人的主动性与积极性,夯实了非遗活化传承的基础。党和国家也在不断拓宽非遗保护与传承工作的新思路,出台一系列具体举措,如通过“非遗进校园”的形式,与各大高校建立研发中心,开展研究培训等,一定程度上提升了非遗保护与传承工作的影响力,让更多人了解走近非遗,但此举在宣传号召之外,落地实效与预期尚有差距。当前非遗传承面临的最严峻的问题是“招不来、留不住、传不下”,由此导致非遗技艺传承的流失与非遗传承人的后继乏力。
具体为:
一、非遗根植乡土,以我的家乡云南为例,全省共有百余项极具民族特色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对于乡村文化振兴、地方特色手工业发展均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传承难以为继,导致非遗项目难以发挥其应有作用。
二、作为保护和传承非遗项目的重要阵地,职业院校目前开设的专业中,鲜见非遗技艺传承专业,尤其是少数民族地区,理应在非遗人才培养、教育体系研究等方面所具有的独特优势未能显现,相关师资匮乏,没有充分发挥其平台作用。
三、最后,我们还应当看到,随着国家不断加大非遗的保护力度及相关制度的不断完善,非遗保护传承的整体发展环境向好,目前我国对非遗代表性传承人、非遗技艺及能力的水平鉴定都得到了极大保障,为非遗人才的培养、民族文化的传承与创新创造了有利条件。
鉴于此,我建议,在少数民族地区职业院校中增设非遗技艺专业,人社部门、文旅部门、与教育部门形成合力,共创新时代非遗保护与传承创新的新局面。
1.由人社部门牵头,文旅部门、教育部门协同,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参与,共商在少数民族地区职业院校开设非遗专业事宜,形成可供借鉴参考并具有普适性的实施方案。
2.初期先行选取一批职业院校作为试点,逐步普及。由职业院校具体负责向省教育厅申报非遗专业,并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吸纳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担任外聘教师或实习导师,以解决职业院校师资缺乏问题。
3.非遗技艺传承常态化,既以正规人才培养方式阻断非遗技艺流失,又为传承人在毕业生中选拔优秀弟子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