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学习,是一场提升自我的修行之旅,也是一种理想寄托和安顿身心的极佳方式。更是传承我们优秀传统文化,肩负起社会担当的使命召唤。现代女性应在新时代文化发展的进程中,在书法艺术继承和发展的事业里书写出属于女性的华丽篇章,为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促进社会和谐发展贡献出女性的智慧与力量。”
书法艺术博大精深,正如沈尹默先生所言,缘于“它显示出惊人的奇迹,无色而具有画图的灿烂,无声而具有音乐的和谐,引人欣赏,心旷神怡”。法国前总统希拉克评价“中国书法是艺中之艺”。这正是书法令古今文人墨客和广大爱好者流连其中的魅力所在。刘熙载《书概》则谓:“书者如也,如其学,如其才,如其志。总之,曰如其人而已。”加之个人在书法学习过程中的体验,故而窃以为书法艺术就其本体而言,并没有性别之分,只有心性、性情、学养、气质格局和审美追求的不同,而表现出来的艺术风格的不同。唯其如此,才有书法艺术百花齐放的繁盛局面。历史如此,当下更是如此。
一、回望历史,启明有星
从历史维度来看,在数千年封建礼教的束缚下,在“女子无才便是德”的观念左右下,历史上以书法名世的女性虽廖若晨星,却并未缺席,且代不乏人,如汉之蔡文姬、晋之卫夫人、唐之武则天、宋之朱淑贞、元之管道昇、明之邢静慈、清之姜淑斋等,她们大多是书画辞章兼善的一代名家,而蔡文姬和卫夫人更是分别传为锺繇和王羲之的老师。虽然在传统观念的影响下,她们以及她们的作品未能产生像锺、王、颜、柳等男性书法家对书法的发展有那么大的推动作用,但毕竟在书法的园地里种下了别样的种子,开出了别样的花朵。
新中国成立以后,我们崇敬而熟知的“南萧北游”二位先生,在新时代的新气象下,撑起了书法的半边天。也许正是有了这些先辈榜样的力量,改革开放以来,涌现出了一大批优秀的女性书法家,如周慧珺、林岫、张改琴、孙晓云等,他们既是新时期书法的重要作者,也是书法团体的组织者和领军人物,是我们学习的榜样。说到这不由得让人想起豫剧《花木兰》中那句“谁说女子不如男”的唱词。所以,我们在感谢这个美好时代的同时,也要感谢为我们做出了榜样的前贤和前辈,感谢她们在不同时代,在做好工作的同时,在操持家务、养育子女等琐碎事务上耗费大量精力的情况下,取得那么令人瞩目的艺术成绩。
二、初衷不改,以艺养志
女性书法家在书法的学习和创作中会遇到诸多的牵绊。然而,困境之中亦有机遇与希望。女性书法家若要在书法艺术的道路上迈向更高远之境,并为社会进步贡献力量,我认为可以从多方面着力。
其一,坚守初心与信念。欧阳修曾说:“万事以心为本,未有心至而力不能者。”书法之路漫漫,女性书法家需以坚定的信念抵御外界干扰,在忙碌的生活间隙,始终保持对书法的热爱与执着,将每一次书写都视为心灵的倾诉与精神的修炼。同时,工作和生活本身也并不是学习书法的绊脚石,相反它们是人生重要的组成部分,“一念花开,一念花落”,重要的是人的心境和心态。书法之外的任何事包括顺境逆境,都是滋养艺术的一部分,会在不同的角度、不同的节点给予书法不同的灵感创意和表达方式。
其二,博采众长与创新融合。女性书法家应尝试广泛涉猎不同风格、流派的书法作品,汲取古今中外的艺术养分,从中发现和提炼与自身性情相和的部分,在继承传统的基础上大胆创新,融入女性独特的审美视角与细腻情感,逐步贴近自己的审美理想。
其三,积极参与文化交流与传承活动。借助各类展览、学术研讨、文化讲座等平台,积极参与书法教育事业,将书法技艺与文化内涵传授给下一代,尤其是激发更多女性青少年对书法的兴趣,为书法艺术的传承培育新生力量。
女性书法家虽面临历史与现实的诸多挑战,但只要秉持坚定信念,定能在书法艺术的天空中绽放出独特而绚烂的光彩,在塑造自我艺术品性的同时,为社会的文化进步和人类文明的发展,注入源自女性温润而强大的力量。
三、勇于担当,自抒华章
书法作为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承载着中华民族的历史记忆与文化基因。女性书法家作为文化传承的重要群体,以其独特的视角与细腻的情感诠释着书法艺术的魅力,无论风格是温婉绮丽还是雄浑豪放,都为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弘扬贡献着不可或缺的女性力量。故而,每一位女性书法爱好者与工作者,应该有如下社会担当。
其一,做文化传播的使者。女性书法家凭借自身的艺术才华与魅力,成为文化传播的使者。应放眼世界,积极参与国内、国际文化交流活动,向大众和世界展示中国书法艺术的无穷魅力。勤于用功身边,比如深入基层举办书法讲座、培训、展览等公益活动,让更多的人感受到传统文化的魅力,从而提升全民的书法文化素养与审美水平。
其二,做女性榜样与精神引领者。在社会中,女书法家应以其在书法领域的卓越成就,成为广大女性的榜样与精神引领者。用实际行动证明女性在艺术领域同样能够取得非凡的成就,打破传统观念中对女性在某些领域的限制与偏见。展现出独立、自信、优雅、坚韧的品质,为女性群体树立良好的形象与标杆,引领女性在各个领域展现出更加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
其三,做社会和谐与文化建设的积极参与者。女书法家应积极参与社会和谐与文化建设的各项工作。通过创作内容和书写真善美的书法作品,为社会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传递积极向上的价值观与道德观,体现女性的社会责任感。
其四,做家庭和睦与子女成才的引领者。社会是由一个个家庭组成的,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全民的素质提高首先必须从家庭开始,“少年强则国强”,要关心关注每一个孩子的成长和对传统文化尤其是书法的学习和普及,这也是教育部提倡重视书法学习的一个重要方面。而在家庭良好环境的营造上,女性起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如果一个家庭中母亲热爱书法艺术,就可以起到率先垂范、言传身教的作用,以此使一个家庭形成浓厚的文化氛围,潜移默化中让孩子对书法艺术的学习产生兴趣,无形中也促进了孩子的学习、成长和成才,同时,也使中国书法艺术几千年的文化底蕴能够世世代代地传承下去。
(作者系中国书协理事,陕西省书协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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