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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庭坚:如何祛“俗”? –

黄庭坚:如何祛“俗”? –

宋朝是中国文化最发达时代,文士讲究人品与才气的统一,书法从唐朝的“尚法”转到宋朝的“尚韵”。“书如其人”,书法艺术成为人品的艺术类型。黄庭坚明确指出“笔墨各系其人”(《山谷题跋》),书法乃一种君子品格,绝非庸人、俗人所为。除“观韵”之外,“绝俗”同样是是黄庭坚书法美学思想的核心。

针对当时因袭古人、人们争相模仿晋唐法帖的书风,黄庭坚发出“绝俗”的呐喊,“世人尽学《兰亭》面,欲换凡骨无金丹。”“《兰亭》虽是真行书之宗,然不必一笔一画以为准。譬如周公、孔子,不能无小过,而不害其聪明睿圣,所以为圣人。不善学者,即圣人之过处而学之,故蔽于一曲,今世学《兰亭》者多此也。”

《兰亭》虽是真行书之宗,然不必一笔一画以为准。“法”束缚了创新的精神,他的呐喊可谓发人深省。他说:“余学草书三十余年,初以周越为师,故二十年抖擞俗气不脱。”对此,刘熙载有清晰的认识:“黄庭坚论书,最重在‘韵’字,盖俗气未尽者,皆不足言‘韵’也”。这也从一个侧面说明,黄庭坚的“观韵”与“绝俗”是浑然一体的,有韵则脱俗,绝俗必有韵。

黄庭坚:如何祛“俗”? –

黄庭坚对各种各样的“俗”都深恶痛绝,要求书法家首先要做“不俗之人”。他说:“余尝为少年言,士大夫处世可以百为,唯不可俗,俗便不可医也。”何谓“不俗”?黄庭坚回答说:“或问不俗之状,老夫曰:难言也。视其平居,无以异与俗人,临大节而不可夺,此不俗人也;平居终日,如舍瓦石,临事一筹不画,此俗人也。”而要做到不作俗人,不作俗书,则“学书要须胸中有道义,又广之以圣哲之学,书乃可贵。若其灵府无程,政使笔墨不减元常、逸少,只是俗人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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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认为人要想脱俗,心就不能不牵于外物,要想妙于笔,首先要妙于心。“书如其心”,一个人心不如人而欲书过人,只能是南辕北辙。黄庭坚认为,一个人练习书法,勤学苦练,师法大家,可谓有法之法;而博览群书,有学识,妙于心,方能丰富心灵,扩充才情,弃俗从雅,从而书中有意,笔端含情,兴之所至,意得趣生,别构灵奇。可见,以“妙心”代学识、才情是提升书法品格、医治“俗书”、摆脱工匠习气的良方。

黄庭坚:如何祛“俗”? –

“俗”的本质特征就是利欲熏心,沽名钓誉,书法只是其捞取名利的工具而已。一个人如果不注重人格修养,没有很高的人生境界,在俗尘中不能自拔,字也必染上俗气,俗字必为俗人所书。俗人所书,风骨全无,气势全无,犹如一个人血脉不通,肌肉僵硬,了无生气,满面谄媚之色,一无特色之处。俗书之为首恶,正因“唯不可俗,俗便不可医”。一个人利欲熏心,品位不高,格调低俗,患得患失,书作就会越来越矫揉造作,为书造情,哗众取宠,笔力艰涩,尽显华而不实、俗不可耐之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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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众同者俗物,与众异者奇才,书法亦然。”一般表现为笔迹光滑,结体刻板,意境不高,姿态妩媚,风格狂怪,有躁气,剑拔弩张,强劲霸悍。中国文化认为文字是天象所垂,圣人则之,是天人合一的产物。学书在法,而其韵在人。一味拘泥于法度之中,为法所拘,不能自拔,只能成为书奴,所书似而无神,俗而无韵。

明代李梦阳曾树起复古主义大旗,提出“文必秦汉、诗必盛唐”的口号,要求在书画领域“师古人”,以求得“古人本原”、“唯效古人”。明代董其昌甚至提出:“如柳则赵千里,松则马和之,枯树则李成,此千古不易,虽复变之不离本源,岂有舍古法而独创者乎?”复古主义的浪潮足以把人的创造性淹没,造成千篇一律、毫无韵致的结果。石涛曾说:“我之为我,自有我在。古人之须眉,不能生在我之面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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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禅宗的“顿悟”是区别于其他佛教流派的重要标志,基本观念是“自心是佛”,这里的“心”是“真心”,即宇宙之心,了无世俗牵挂,无拘无束,“于六尘中不离不染,来去自由”。禅宗《坛经》云:“外离相曰禅,内不乱曰定……外禅内定,故名禅定。”“佛是自性做,莫向身外求。”禅宗讲究不受外界因素干扰、不受内心杂念干扰的修行,才能保持“六根清静”,进入与宇宙万物合一的“涅槃”妙境,保持种虚静的心理状态,“心外别无佛,佛外无别心”,“自心是佛”,充分显示了禅宗超尘脱俗的思想。

宋代以降,书法“尚意”,欧阳修、苏轼都特别倡导“写意”,不仅强调了艺术要“弃俗”,还要追求韵味、意境。受禅宗“顿悟说”影响,宋朝以人论书,不仅要有鲜明的创造性和个性,更是将书品和人品紧密联系一起,书法家的人品修养也成为评价书法作品的一个重要标准。苏轼说:“人貌有好丑,而君子小人之态不可掩也;言有辩讷,而君子小人之气不可欺也;书有工拙,而君子小人之心不可乱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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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七卷本《中国书法史宋辽金卷》中,作者曹宝麟有如下评述:“苏轼、黄庭坚和米芾的实践努力,标志着宋代书法的复兴。他们三人都几乎没有老师的指点,而起手于唐人又使他们意识到横亘于前的‘尚法’高峰实际上阻挡了出路,正像好诗已经被唐人做完,另辟蹊径将有极大的困难。然而苏黄米三家毕竟属于时代的骄子,他们通过知己知彼的权衡,突破了唐人的樊篱,闯入了一条‘尚意’的新路,而帮他们达到目的的思想武器即是禅宗。”B11在当时宋代书法追求超越前代书法宗师的背景下,禅宗思想给宋代书法提供了追求创新、破除陈规、弃俗从韵的精神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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禅宗明确规定自己的禅法是以“无念”为宗,“无相”为体,“无住”为本。“无念”要对万事万物都不产生贪恋或放弃的念头,“心不染境”,在念念之中排除一切杂念妄想、不产生固定的好恶、美丑观念;“无相”是反对执著各种名相、境界,无有实体,无所执着,不能执着于一切法相;“无住”是于心无事,于事无心,是对世界和周围事物不执固定的见解和有所取舍的特定的心理趋向。这些思想强调勇于创新,不墨守成规,强调“随心所欲不逾矩”,强调艺术的自由创造和个性的发挥,为“绝俗”奠定了理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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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人作计终后人,自成一家始逼真。”周星莲在《临池管见》中赞赏黄庭坚的“绝俗”:“黄山谷清癯雅脱,古澹绝伦,超卓之中,寄托深远,是名贵气象。”正如黄庭坚本人在《豫章黄先生文集》(卷二十九)中所说:“老夫之书本无法也,但观世间万缘,如蚊蚋聚散,未尝一事横于胸中,故不择笔墨,遇纸则书,纸尽则已。亦不计较工拙与人之品藻讥弹。”可见他在书法艺术中已经达到了自由的境界,他的一家之法即是无法之法,这种很高的书法境界,不是常人能够达到的。他要求于人的不仅仅是精湛的技巧,更要有深刻的人生体验,达到艺术最根本的生命终极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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